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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时间:2023-04-21 15:24:29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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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7-2室(连云区广州路88号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6楼)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受理条件: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并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因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可以先行占用,抢险救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五、办理材料

补偿说明;项目立项批文或同级及以上政府批复文件;上位规划;绿地现状图;城市绿地占用申请表;办理流程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十、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19801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231047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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