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五项机制助推司法所法治化建设
灌南县司法局全面加强司法所法治化建设,严格规范法治审核、争议化解与执法监督等环节,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基础支撑。
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镇。坚持强基导向,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基层法治建设协同推进。建立健全镇级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制定辖区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落实举措,推行司法所长列席镇党政工作会议制度,依托基层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法治建设工作。
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依法决策。全面拓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县级层面先后出台《灌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灌南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实行“法律顾问初审+司法所复审”双重把关模式,严格按照审查标准,围绕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依法依规对相关文件、决策、合同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镇域依法决策程序规范,重大事项法治保障到位。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依法行政。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研究出台《灌南县开展县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案》,依托基层司法所,在11个镇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室,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镇延伸。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清单管理”模式,规范监督程序和工作责任,将投诉多、纠错多、问题多的执法事项和执法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聘请3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为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成功举办澳门皇冠体育: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法治工作布局和力量调配上更多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建立“行政部门+司法共建”联动化解工作格局,分别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行政应诉(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在司法所创新设立行政调解工作站,与信访办建立初信初访调解优先机制,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高效推动行政争议以调解方式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各司法所参与化解行政纠纷40余件,行政调解定分止争作用落到实处。
健全普法与依法治理机制,筑牢法治根基。以“八五”普法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打造新安宪法馆、汤沟民法馆、三口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堆沟港法治公园等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推动“1+N”行动落实,建立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邀请青少年普法志愿者参与普法实践、普法短视频脚本编写、拍摄等工作。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风车描绘、草帽涂鸦、非遗团扇制作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一起“趣”普法。依托“激情八月 活力灌南”广场文化演出周和“送戏下乡”等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到快板、相声、小品等文艺节目中,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教育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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