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公示(批前)

  • 时间:2021-08-30 17:24:21
  • 来源:连云港市体育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为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促进连云港城市文化和体育事业与城市社会经济同步健康稳定发展,与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结构、城市布局相协调,保障城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合理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3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DGJ32/TJ224-2017)、《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市级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及《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连云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连云港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实际需要,编制《连云港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已于通过专家论证,并已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对成果进行了优化完善。

现将《连云港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 》报批稿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10月14日(3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连云港市体育局反映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518-85681809,连云港市体育局联系电话:0518-8581789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一、规划范围、对象与主要内容

1.1规划范围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范围,含海州区、连云区、赣榆区(除柘汪部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徐圩新区。

1.2规划对象

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中规定的,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大剧院、剧场、街道(乡镇)和社区(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公共服务设施,共划分为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级、社区(村)级四个级别,其中市、区两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又分为群众活动设施(包含文化活动设施和体育活动设施)、图书阅览设施、博物馆设施、表演艺术设施等四个功能类别。

1.3规划主要内容

(1)市、区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进行补充和完善,明确布局选址、功能定位和建设规模。

(2)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在充分考虑各地区文体事业发展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对各地区下辖的每个街道(乡镇)、每个社区(村)文体设施进行“查漏补缺”,打造能够覆盖所有街道(乡镇)和居住社区(村)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5年。

三、规划布局

3.1市、区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布局

(1)文化活动类设施规划布局:本规划市、区级文化活动类设施共13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16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7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市级文化活动设施6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7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9万平方米;规划区级文化活动设施7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9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8万平方米。

(2)体育活动类设施规划布局:本规划市、区级体育活动类设施共23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1405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7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市级体育活动类设施7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41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9万平方米;规划区级体育活动类设施16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1364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

(3)图书阅览类设施规划布局:本规划市、区级图书阅览类设施共7处,总用地面积约为15.91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39万平方米,总藏书量不少于262万册。其中,规划市级图书阅览类设施2处,总用地面积约为6.96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84万平方米,总藏书量不少于118万册;规划区级图书阅览类设施5处,总用地面积约为8.95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55万平方米,总藏书量不少于144万册。

(4)博物馆类设施规划布局:本规划博物馆类设施共24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38.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不小于为31.7万平方米。

(5)表演艺术类设施规划布局:本规划文化演艺类设施共11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为11.4公顷,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5万平方米。

3.2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布局

(1)街道(乡镇)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布局

本规划共布局街道(乡镇)级文化体育设施140处,其中综合文体中心39处、街道级全民健身中心及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42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及以下健身活动场地59处。

(2)社区(行政村)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布局

本规划共布局基层社区(行政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共778处,其中综合文体中心337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以及其他健身活动设施441处。

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


《连云港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公示(批前).pdf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