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时间:2024-04-08 14:14:17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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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连云港工投集团沧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洁净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盐泥废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8日-20244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传    真:0518-82312782

邮    箱:lyq2328206@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编:222004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

关于盐泥废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盐泥废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连环表复[2024]6008号

2024年4月8日

2

连云港工投集团沧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连云港工投集团沧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洁净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洁净桶生产项目

连环表复[2024]6009号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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