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日拟对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4-04-01 09:50:53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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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4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1-20244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真:0518-85868035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22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

连云港经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港前大道南,圩河东路西侧

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新建1座220kV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本期新建2台主变,主变容量为2×90MVA(2#,3#),电压等级为220/10kV,远景新建4台主变,主变容量为4×90MVA(1#,2#,3#,4#)。本期新建220kV架空进线(间隔)2回,远景规模不变。

1)施工期

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置后及时清运,不外排;

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合理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加强施工管理,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中注意对施工设备的保养,防止因设备性能问题造成更大噪声污染;

运输散体材料时密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散体材料合理堆放,定期洒水;对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堆放;不能处理处置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运行期

电磁环境: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电磁影响。

噪声: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处理单元集中处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更换下来的废弃铅蓄电池及变压器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在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风险环境:变电站内每台主变下方均设有事故油坑,单个油坑有效容积为71m3,事故油池位于变电站北部,有效容积为50m3,变压器检修或发生事故时产生泄漏的油及事故油污水排入主变下方事故油坑,事故油污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事故油拟回收处理。运行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向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申报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根据本项目扩建内容,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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