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时间:2024-03-25 17:31:42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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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连云港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325日-202432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传    真:0518-82312782

邮    箱:lyq2328206@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编:222004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连云港新苏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

连环表复[2024]6005号

2024年3月25日

2

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

连环表复[2024]6006号

2024年3月25日

3

连云港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连云港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连环表复[2024]6007号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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