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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以及经批准的非常紧急措施

  • 时间:2023-12-29 16:35:48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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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以及经批准的非常紧急措施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农业农村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区金海路9号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31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方式:0518-8062569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此事项不需要受理条件。
五、办理材料
本项目主动行使,无需申请。
六、办理流程
主动行使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国务院令第441号第一次修正,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三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625692
监督投诉方式:0518-8062569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5810509102432101900400001&ql_kind=10&iddept_ql_inf=1132070358105091024321019004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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