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9号)转发给你们。
一、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二、各县区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不得低于省定最低标准。调整方案出台后,应及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三、各县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2024年11月30日前落实到位。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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