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民生保障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什么时候支付工资报酬?

  • 时间:2019-03-21 10:12:29
  • 来源:市人社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