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洪门街道低收入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服务申请
一、基本信息
海州区洪门街道低收入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服务申请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洪门街道办事处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95号洪门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525792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具有海州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精神残疾人,病情稳定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已参加连云港市基本医保,并愿意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必须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保障范围。低保、五保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困难人群或者当地认定的其他贫困人群。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申请残联的免费服药政策已享受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的精神病人除外(即不享受残联的精神病免费服药政策)。
五、办理材料
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
十、法律依据
《江苏省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办法(暂行)》(苏残发〔2014〕39号)
《省残联等五部门关于调整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范围等相关事项的通知》(苏残发〔2020〕42号)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通知》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257929
监督投诉方式:0518-8308307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hzhm.jszwfw.gov.cn/jszwfw/publicservice/itemlist/showDetail.do?webId=999&iddept_ql_inf=1132070601427190005322088010000&ql_kind=20&iddept_yw_inf=113207060142719000532208801000001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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