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导热油炉加热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时间:2019-01-21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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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你公司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导热油炉加热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灌南县环保局预审意见(灌环审〔201851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防范等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二、同意灌南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施工方式和设备,选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二)本项目导热油炉燃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三、项目实施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 0.02t/a、氮氧化物 6.74t/a、烟尘  0.36t/a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指标):本项目不新增水污染物。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本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灌南县环保局负责,市环监局负责不定期抽查。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环境保护制度。在项目投入试生产前,将计划试生产项目及日期等向环保部门报告。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将依法查处。

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审。若工程建设性质、规模、地点、污染治理措施及工艺等发生变更的,须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1

 

(项目代码:2018-320724-77-03-6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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