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信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知识清单(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时间:2019-03-20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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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信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知识清单

部门名称

连云港市工信局

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所需材料

1.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申请报告

4.企业前一个项目的立项、环评、安评批文复印件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05]38号)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机关。”第五条:“中央企业、省管企业和跨市级行政区域、跨流域的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由省经贸委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4]23号)

    第一条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

相关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窗口负责人

汤成锐

81589025

 13675240296   

窗口经办人

程义君

85868081

18061348486

后方承办处室负责人

周建

85804826

138581285671

后方承办处室经办人

李跃飞

85806653

18751244570

办事流程:1)申请单位登录江苏省在线监管平台(http://218.94.123.37/),按照申报要求,整理收集申报台账,实施网上申报,同时对自身提供的材料作出真实性的承诺。

2)市经信委审批窗口在江苏省在线监管平台接收并初审企业的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转到后方处室,进行评估审核;初审不合格的,通知企业重新申报。

3)后方处室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评估审核,在法定期限内,把审核结果报送审批窗口。

4)市经信委审批窗口接到后方处室的审批结果,按照审批结果的要求答复企业,书面答复材料通过EMS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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