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 综合楼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发改行服发〔2018〕11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
综合楼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云港市中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连云港市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连中医〔2018〕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中医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医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同意连云港市中医院建设连云港中医院医养康复综合楼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18-320706-83-01-326095。
二、项目选址位于海州区朝阳中路连云港市中医院南、康泰南路西,占地规模约为18.153亩。
三、项目改造原市特教学校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具体实施内容:将8#楼2层1000平方米改造为学生宿舍,9#楼4层1800平方米改造为信息中心与学生教室,10#、11#、12#楼5300平方米改造为科研教学、针灸推拿、康复、国家级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改造附属用房900平方米,原校区操场4000平方米改造为室外病人活动场地及绿化,改造道路及停车场580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暖通及消防等公用工程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项目单位自筹和专项资金补助等渠道解决。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务院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此复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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