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区经十五路道路维修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连云区经十五路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区建〔2018〕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城区交通路网结构,改善连云区公共交通状况,同意你单位实施连云区经十五路道路维修工程。
二、项目实施单位:连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起点与云宿路平交,终点至北排淡河桥北桥头。
四、项目建设内容:此项目长599m,红线宽度49m;路拱横坡: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双向外倾2.0%,人行道内倾1.0%。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1574.1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177.6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
七、项目编码:2018-320703-48-01-540849。
请据此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此复。
2018年7月12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