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岗埠农场区域供水(经新浦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时间:2017-12-22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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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改行服发〔2017129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岗埠农场区域供水(经新浦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请审批岗埠农场区域供水(经新浦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水〔2017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解决岗埠农场饮用水安全问题,同意建设岗埠农场区域供水(经新浦经济开发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20706-46-01-371323

二、本工程计划通过铺设DN500供水管线,联通市区供水管网与岗埠农场供水管网,将经过深度处理的优质自来水直接输送至岗埠农场。管线起点为323省道与老204国道交叉口东北角,终点至岗埠自来水厂,总长约13公里,供水能力15000/日。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自来水公司自筹,并争取财政补助。

四、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委托有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71222

 

 

 

 

 

 

  抄送:市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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