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板浦镇区域供水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连发改行服发〔2017〕12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板浦镇区域供水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请审批板浦镇区域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水〔2017〕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2004-2020年)》的要求,为推进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同意建设板浦镇区域供水工程。
项目代码:2017-320706-46-01-371327。
二、本工程计划铺设DN500供水管线总长约5公里,供水能力可达15000吨/日。管线起点为宁海乡水厂,沿老204国道敷设至板浦镇北海门。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并争取财政补助[Y1] 。
四、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委托有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2日
[Y1]请审核。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