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昇花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时间:2017-12-21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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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改行服发〔2017126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花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审批新花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连住保发〔2017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同意你中心建设新花园项目。

项目代码:2017-320706-70-01-369568

二、项目建设地点拟位于高新区凤舞路以南、凤凰大道西地块,拟用地面积约4.75公顷,具体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保障房小区,主要建设公廉租房和共有产权式保障性住房,用于解决市区内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总建筑面积约11.5918万平方米,可建保障性住房约1000套。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9858万元,由你中心自筹解决。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委托有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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