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朝凤路(海宁路~新建东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时间:2017-09-19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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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朝凤路(海宁路~新建东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同城发〔2017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区路网,促进道路沿线开发利用,同意实施朝凤路(海宁路~新建东路)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017-320700-48-01-302933

二、项目位于凤凰新城片区内,北起海宁路,南至新建东路,道路等级设计为城市次干路Ⅱ级,设计路段车速为4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1280米,宽30米,用地规模应控制在3.855公顷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297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32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此复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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