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连高速 (连云港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宁连高速(连云港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交集团〔2017〕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宁连高速(连云港宁海~丁字路段)夜间交通运行,提升城市形象,同意连云港市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宁连高速(连云港宁海~丁字路段)道路照明工程。
项目代码:2017-320706-54-01-331501
二、项目起点为宁海收费站,终点为丁字路,设置照明的路段全长约14公里。其中,宁连高速宁海收费站至宋跳立交桥西北出口段长约11.67公里,310国道宋跳立交桥西北出口至丁字路段长约2.33公里。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沿线增设路灯1525套、箱式变电站6个,道路照明采用双侧双臂灯对称布置。
四、项目总投资约3636万元,建设资金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程4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此复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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