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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时间:2024-04-02 09:49:55
  • 来源:灌云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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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二、部门信息
灌云县统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云县行政中心四楼446办公室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方式:0518-88812915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受理条件:对举报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给予奖励(非依申请事项,不对外)
五、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奖励证书或物质奖励
十、法律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七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8812915
监督投诉电话:0518-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uan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2&iddept_yw_inf=11320723014289191P400083400200004&ql_kind=08&iddept_ql_inf=11320723014289191P4000834002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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