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是否有公交站台前后50米社会车辆不能停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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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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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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