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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连云港市制造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23-03-10 17:28:50
  •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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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本市创新产品争取“首张订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连云港制造业新产品、新品牌,我局起草了《连云港市制造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4月11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连云港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吴萍 电话:0518-85811427 邮箱:kjcxx@163.com)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制造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本市创新产品争取“首张订单”,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连云港制造业新产品、新品牌,推动皇冠足球比分: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企业采购连云港市工业创新产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制造业创新产品,是指皇冠足球比分:制造业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研究开发并生产的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且在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性能上实现重大提升、在上下游产业发展上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首购”,是指对首次投放市场的制造创新产品,由采购人首次采购的行为。“首用”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交付的产品。

第五条 本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连云港银保监分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 申报认定

第六条 设立《连云港市制造业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采取动态调整机制,一般半年度补充一次,每年度更新一次。《目录》内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2年。

第七条 制造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企业申请、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后,纳入《目录》认定名单。

第八条 企业申请《目录》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企业在连云港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信用记录,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在某一领域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申请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方向明确。重点为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先进领域的创新产品。

(2)技术创新明显。产品涉及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有重大突破;或者应用新的技术和设计方法,对原有产品进行改进,性能指标有重大提升。

(3)知识产权明晰。产品应获得国家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

(4)市场潜力显著。首次投放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对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3. 上一年度皇冠足球比分:进入《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产品和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可直接纳入《目录》。

第九条 申报制造业创新产品需提交材料包括:

(一)制造业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三)制造业创新产品技术总结报告(与同类领先产品的对比分析);

(四)制造业创新产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五)其他相关资料(如发明专利证书、试用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第十条 制造业创新产品申报程序: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开展工业创新产品申报和认定工作。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经发)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邀请相关专家开展评审认定工作。

第三章 支持政策

第十一条 认定补助:经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产品,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第十二条 购买补助:对非利益关系的本市采购人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首次购买供自身使用的经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制造业创新产品,给予购买金额(以税务机打发票为准)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三条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等采购人采购《目录》内的制造业创新产品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邀请创新产品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于同类创新产品只有一种的,可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对于同类创新产品达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按照协议供货制度规定执行:其中通用类产品,可按照协议供货制度规定直接采购;对技术复杂的系统集成产品,可自行与供货商切磋采购;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首台(套)产品,可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采购人采购《目录》内创新产品时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十四条 保险补助:建立制造业创新产品保险补贴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皇冠足球比分:制造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按1.52%的投保费率上限给予企业实际支付保费的80%的补贴,购买一种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10万元保费补贴;购买多个保险产品补助最高可获得50万元保费补贴。实际支付保费以投保产品的有效购货合同和税务机打发票(复印件),以及投保人缴纳保费的付款凭证为准。推广应用保险补助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五条 申报单位申请首次购买使用补助资金和首张订单保费补助资金的创新产品,已获得工信、发改、科技部门各类奖补资金和保费补贴资金的,不重复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制造业创新产品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信用主管部门依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将合同转包;

(二)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分包给其他制造商的;

(三)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正常使用。

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项目、关联企业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附件2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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