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 时间:2017-05-11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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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发)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经发(安)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回头看行动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7〕142号)精神,决定在澳门皇冠体育: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摸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后产能标准

  钢铁:400立方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铁合金转炉和特钢电炉除外。

  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平板玻璃: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对照上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标准,组织对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的全面排查。一是核查企业是否仍有落后产能生产设备未淘汰拆除的情况,列出清单(见附件),并对排查出的落后产能生产线(设备)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立即拆除动力装置及主体工艺装备(钢铁冶炼设备、水泥窑炉和磨机、平板玻璃窑炉)。对一时不能拆除的设备要进行封存处置,并明确拆除时间表。二是对照近几年列入省和市承担淘汰或化解产能任务项目的企业,再进行一次现场核查,看是否存在淘汰或退出产能设备复产的情况。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立即予以纠正。

  请各市于4月11日下班前将排查情况(包括清单)加盖公章书面报送市经信委。

  联系人:张天宇,85868081;任加庚,85811615

  传真:85815015

  附件:1.钢铁行业存有落后产能企业清单

        2.水泥行业存有落后产能企业清单

        3.平板玻璃行业存有落后产能企业清单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

  

  连云港市经信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印发

附件:

连经信发〔2017〕92 号 附件1.xls

连经信发〔2017〕92 号 附件2.xls

连经信发〔2017〕92 号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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