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市级
特别程序:无
中介服务: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二、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二楼应急管理局B030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5868068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受理条件: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五、办理材料
(一)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证照
十、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68068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8-85825488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3674E300012504200002&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3674E3000125042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3674E300012504200002&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3674E3000125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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