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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时间:2022-06-30 11:06:29
  •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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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灌云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伊小线X205建设项目(一期),涉及伊山镇王圩村一组、村集体和镇集体土地,东临伊西大沟、西临三组农田、南临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北临观澜府小区,拟征收土地共计0.542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勘测报告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为伊小线X205建设项目(一期),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足球比分-【唯一授权体育官网】《澳门皇冠体育: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规定执行。

四、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足球比分-【唯一授权体育官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由伊山镇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澳门皇冠体育: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发〔2020〕114号)规定执行。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项目编号

被征地村(组)

地类

面积(公顷)

人均农用地面积

(公顷/人)

土地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人)

伊山镇伊小线X205建设项目(一期)

伊山镇王圩村一组

农用地

0.2536

0.054

30

2

建设用地

0.0011

/

60

/

伊山镇王圩村集体

农用地

0.1643

0.0606

30

2

伊山镇王圩村镇集体

未利用地

0.1236

/

42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

农田水利设施配套

公顷

2.1750万元/公顷

(三)青苗补偿标准

农作物种类

补偿标准

稻、麦

1.5000万元/公顷

(四)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及安置人员数

项目

编号

被征地村(组)

地类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万元)

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费(万元)

青苗补偿费(万元)

土地补偿费用合计(万元)

安置人员数量(人)

安置补助费合计(万元)

伊山镇伊小线X205建设项目

(一期)

伊山镇王圩村一组

农用地

0.2536

7.608

0.5516

0.3804

8.54

5

10

建设用地

0.0011

0.066

/

/

0.066

/

/

伊山镇王圩村集体

农用地

0.1643

4.929

0.3574

0.2465

5.5329

3

6

伊山镇王圩村镇集体

未利用地

0.1236

5.1912

/

/

5.1912

/

/

合计

0.5426

17.7942

0.909

0.6269

19.3301

8

16

六、在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等凭证,到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七、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在本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前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向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18-88857796;地址:伊山镇小鸭河路299号)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同放弃。

特此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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