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基本信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部门信息
建设审批科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二楼39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报送如下资料:
1.位于灌云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以外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并在申请表封面建设单位栏加盖单位公章(窗口领取,附该位置所在乡镇总规、控规位置图);
2、建设单位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3、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总平面图(根据控规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现状图上规划设计,标明规划建筑物坐标、四至距离,并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6、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
7、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8、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表;
9、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为必报材料)
10、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县级以上报刊);
11、占用耕地的需提供耕地占用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
12、法律法规规章等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安评等)。(选报材料)
(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报送如下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设计条件、红线图)复印件;
2、土地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3、建设单位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4、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6、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表;
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为必报材料)
8、法律法规规章等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安评等)。(选报材料)
注:凡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373843990@qq.com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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