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时间:2022-11-08 11:14:48
  • 来源: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基本信息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二、部门信息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1)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申请人自备1份(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应加盖出图章和竣工章);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申请人自备1份;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人自备1份。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

八、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十、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7265808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063537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0867F4000717008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0867F4000717008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0867F4000717008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0867F4000717008000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