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档指南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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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档主体及所需证明材料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可以查询已开放且与本单位有关的城建档案资料。
2.公民个人持建设项目权证(或其它能证明建筑权属的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可以到本馆查询已开放且与个人有关的城建档案。
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单位,需提供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分包合同或材料供货合同。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4.评估机构、拍卖行需提供建设项目的评估、拍卖委托证明。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5.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因新建项目需查阅周边建筑物档案的,需提供与所查阅建设项目有关的新建项目前期政府审批类文件,并与本馆签订保密协议。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6.房产物业管理公司需提供与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7.公证部门需提供公证申请文件材料。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8.仲裁机构需提供仲裁申请文件材料。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9.律师需提供律师证、委托证明文件。仲裁、诉讼案件需出示受理案件通知书、判决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10.继承人、受赠人需提供与所查建设项目有关的继承、赠与公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11.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需提供仲裁机构或审判机关受理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案件通知书、判决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12.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境外人员需出示经公证或认证的证明材料、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友情提示:1、请按照与规划许可证相符的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名称查询途径:小区物业,外墙公示牌等。
2、部分工程有电子档案,请自行携带电子移动存储设备进行拷贝。
二、服务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时,下午为15:00-18:00)
三、服务地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72号城建大厦6楼
四、联系电话
0518-854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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