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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 时间:2022-11-08 11:15:20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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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一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051550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

五、办理材料

(一)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受理(1工作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3工作日):根据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三)决定(1工作日):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关于同意XX项目招标方式变更的批复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51550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8&iddept_yw_inf=11320703MB0123529Y4320104001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3MB0123529Y4320104001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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