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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时间:2022-11-08 11:15:16
  •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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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单位概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防震减灾、人防、交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工程造价备案管理。

(三)承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区级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负责区内政府投资市政道路、桥梁、绿化及市政道路配套的雨水、污水、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路灯、标识标线、雨污水提升泵站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水、电、气等需求的配套服务工作;负责供热、供电、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五)承担推进区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地震群防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等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六)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农民住房改善工作;指导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拟订征收方案和办理房屋征收决定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八)承担区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的管理责任。负责园林绿化、环卫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编制、执行年度城市维护收支计划。

(九)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与监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和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协调工作。

(十)负责配合开展区域内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负责项目方案审核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考核。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统筹增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力量,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办公信息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邮编:222069

公开电话:0518-85882678

公开邮箱:lygkfqzj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陈敬阳

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负责规划相关工作,代管规划管理处;

刘海龙

负责市容、绿化、环卫、河道、广告、城市管理、城管及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创优及环境整治、道路、桥梁、路灯、市政管网、城市家具、排水、节水、减排、燃气行业管理、征收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管理处、城市管理处、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李海霞

协助局长抓好党建工作,负责文书、信息宣传、档案、财务、外联、后勤、法制、城建计划、建筑市场管理、村镇建设、农路、超限超载、公交、交通建设协调、12345三级平台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处、建设交通管理处;

徐健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地创优、科技和节能、抗震设防、清欠、消防验收、房地产开发市场及监管、保障性住房、租赁备案、物业行业管理、房屋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房产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房地产市场管理所;

解辉

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结算、竣工资金支付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刘坚

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部;

四、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部门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目

联系电话:标管理、督查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年度目标、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牵头编制住建局财政经费使用计划;牵头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牵头办理区党工委管委会批示交办和转办的信访案件;牵头污防指平台、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指派的案件办理工作;牵头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联系电话:0518-85882678

(二)建设交通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区城乡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城乡建设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工作;负责区建筑业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区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配合开展小城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农民住房改善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开展交通运输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开发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公共自行车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与指导全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518-85882616

(三)市政管理处。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照明、轨道交通、城市家具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协调;指导街道城市道路、桥梁和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年度城市维护计划工作;负责园区工程管线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区城市排水、城镇减排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水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供水、燃气(含液化气站)、供热、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区内城市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行业影响市政设施的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城区防洪排涝工作。

联系电话:0518-85882609

(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责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和示范工程推荐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内建设领域工资清欠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等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协助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18-85882667

(五)房产管理处。

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和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负责开发区商品房(预售)(现售)项目销售监管、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开发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开发区商品房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指导与监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10万元以内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和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制定房屋征收方案,履行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房屋征收决定工作;负责拟订开发区房屋征收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对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18-80210202(区房管所)、0518-85882610(房屋征收中心)

(六)城市管理处。

负责编制、执行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年度城市维护计划工作;负责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下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业务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违反建设类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园林绿化、环卫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市容市貌、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河道保洁、广告等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街道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广告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区内城市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行业影响绿化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城市管理创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负责推进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创建工作。。

联系电话:0518-85882606(城市管理处)、0518-82340579(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

(七)规划管理处。

负责配合编制区域内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提供规划条件;负责项目方案审核工作;协助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

联系电话:0518-8588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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