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 时间:2024-04-21 19:53:58
  •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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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批 2024年04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D2LYG202404140001 东海县桃林镇桃北村(韩庄村)陈蛮公路与徐许路交叉口,兰天汽车车轮厂正西侧1000米左右有一处原抗洪废弃大井,现被填埋种植小麦,在该处地下有2-3米处有生活垃圾及固废填埋,希望相关部门清理。 东海县 固废 经核查,举报地点现已被种植小麦,经走访附近村民,该地点原为一处废弃坑塘,在2018年桃林镇垃圾中转站建成前,生活垃圾堆放于此。 部分属实 待小麦成熟收割后,桃林镇将开展该地块生活垃圾的清理处置工作。
2 D2LYG202404140002 临洪河口两侧湿地公园(高速公路两侧)被周边百姓占用开垦种地,希望相关部门协调恢复。 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 4月16日—4月17日,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临洪河口两侧湿地公园(高速公路两侧)未发现开垦种植现象。信访提及的高速公路为G25长深高速,其跨临洪河口湿地公园两侧现为河道滩地,未发现大面积种植农作物,多为自然生长的芦苇。G25长深高速向上游的连盐铁路跨临洪河口湿地公园两侧现有种植农作物情况。经查,该地块由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村委会发包给村民种植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之前该地块即有大面积农作物种植,种植面积约1100亩,多年来形成经营权和使用权由太平村村委会行使的现状。《水法》《防洪法》规定: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连盐铁路跨临洪河口湿地公园两侧种植农作物以小麦、水稻为主,不属于高杆作物。 部分属实 市水利局进一步做好巡查管控工作,严防G25长深高速跨临洪河口湿地公园两侧出现新开垦种植情况。会同太平村村委会,严防其种植范围内出现高杆作物,防止影响河道行洪。
3 D2LYG202404140003 东海县青湖镇西丁旺村西丁旺幼儿园南门东边50米左右,七八年前有生活垃圾掩埋在此处,导致井水发黑发臭,一周前有挖一部分,但还有800吨未清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清理。 东海县 固废 经核查,被举报的点位为西丁旺幼儿园东侧的杨树林,青湖镇现场使用挖机进行挖掘,在杨树林北侧区域挖至2米深时发现生活垃圾。西丁旺小学内有一水井,经现场核查,井水清澈无异味,未发现井水发黑发臭问题。 部分属实 青湖镇对该地块生活垃圾进行挖掘清理,共清理出生活垃圾约200吨,清理后转运至光大环保能源(东海)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目前已处置完毕。
4 D2LYG202404140004 灌云县下车镇德兴村村委会南200米右及北600米左右各有一家大型养猪场(不清楚名字),污水乱排,污染水源,且气味扰民,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灌云县 大气、水 4月15日,灌云县组织下车镇、县农业农村局和灌云生态环境局联合调查。
经查,举报所涉2家养猪场均为连云港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下车分场。1.下车种猪场一场(村委会南侧)目前存栏约3500头猪,距离村委会约922米,暂未发现周边河道水质异常和污水外排现象,无明显气味。2.下车养猪场(村委会北侧)目前存栏约2.9万头猪,距离村委会约1.1公里,暂未发现周围河道水质异常和污水外排现象。该养殖场与德兴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处理后污水用于还田,养殖粪便由灌云县农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前期调查发现该公司发酵棚水帘过滤设施未配备、沉淀厌氧池等污水处理池未加盖,存在无组织气味管理不到位问题,灌云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整改已基本完成,污水处理池正在进行加盖收尾工作。
部分属实 1.下车养猪场(村委会北侧)基本完成发酵棚水帘安装和污水池加盖工作,灌云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连灌环行罚告〔2024〕8号)。
2.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 D2LYG202404140005 灌云县小伊镇祝庄村村支部南边100米左右一条20米宽的沟里有生活垃圾、水体呈黑色,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清理。 灌云县 水、固废 4月15日,灌云县组织小伊镇、县城管局和灌云生态环境局联合调查。
举报所涉水沟位于小伊镇祝庄村村支部前侧,东西长150米左右,南北宽度最宽处20米,其中,西侧约15米被沟渠隔断,南北宽度约1.5米。检查发现该水沟少部分水面存在生活垃圾,部分水面被水草覆盖,部分水体较为浑浊。
部分属实 小伊镇已将沟里漂浮垃圾、水草、淤泥等清理到位,并做好长效管理。
6 D2LYG202404140006 东海县白塔埠高级中学排放出的污水导致白塔埠镇党委门前的东西向河里散发出臭味,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东海县 经核查,东海县白塔高级中学内生活污水未接入分布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管道经校南门排口排至前圩河,河水散发一定异味。 属实 白塔埠镇于8月30日前将白塔高级中学污水接入管网。
7 D2LYG202404140007 群众来信反映金山镇马集前村连云港玉丰塑业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有组织废气收集不规范,刺鼻气味扰民,私自增加生产线,没有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规范检测,处理废气的危险固废私自丢弃。 赣榆区 大气、固废、其他 4月15日,赣榆区组织金山镇、赣榆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核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1000吨高中端PE塑料管材生产线项目”未生产,该建设项目挤出工段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测试,UV光氧灯管显示正常。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更换后的UV光氧灯管,经了解,该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购买并安装UV光氧灯管,截至目前尚未更换。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杂物房建设的一条塑料颗粒生产线正在生产,未提供相关环评手续。该生产线建有一台挤出机和一台切粒机,挤出机加热时产生的废气通过一根5米黑色塑料管(管径12厘米)收集排放至室外。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公司排污许可实行登记管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91320707056660374B001X,对自行监测无要求。
部分属实 1.金山镇要求该公司拆除杂物房内塑料颗粒生产线,该公司于4月16日将该生产线拆除。
2.赣榆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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