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 时间:2024-04-26 19:24:03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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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批 2024042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D2LYG202404190001 海州区花果山街道金鹰麓苑小区,原每日5时至19时施工,现连夜施工,夜间噪音扰民,希望在规定时间内施工避免影响居民休息。 海州区 噪声 4月20日,海州区组织花果山街道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阅施工现场监控资料,该工地于4月3日22:00至4月4日6:00、4月18日22:00至4月19日6:00两次夜间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已取得住建部门夜间施工证明。经调查发现,该工地每日5:45工人进场并进行施工前的早会,6:00准时开工,部分工人会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从而发出声响。
部分属实 施工单位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于4月20日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法定时间施工,同时承诺施工中错峰施工、合理调配施工环节,将噪声较大的施工项目调整在白天进行,并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监督,减少噪声。
2 D2LYG202404190002 东海县桃林镇大李村王庄,有五六家居民将养鸭场废水排入王庄河河内,污水影响至陈蛮庄流域,产生恶臭,希望相关部门制止排入河内。 东海县 经核查,桃林镇大李村王庄自然村北有5家养鸭场,均建有粪污收集池,但是容积小、无顶盖密封。现场检查时养殖场有少量粪液外溢至鸭棚周边沟渠,未发现粪污排入王庄河内。 属实 桃林镇已安排村干部包户到人清理外溢粪液,待鸭子出栏后督促养殖户改建标准化粪污收集池,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3 D2LYG202404190003 灌云县图河镇八道沟村村委东面50米左右,有一排风力发电机夜间噪音扰民,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灌云县 噪声 420日,灌云县组织四队镇和灌云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经查,灌云尚风风电有限公司沂北陆上风电场(灌云陆上风电场)项目距离八道沟村居民区最近的为12号风机,直线距离约520米;距离八道沟村委会约660米,满足30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公司20241月委托第三方进行风机噪声检测,距风机300米处噪声检测达标。 部分属实 灌云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4 D2LYG202404190004 海州区板浦镇连云港市力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卸船机作业过程中粉尘过大,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海州区 大气、其他 海州区组织板浦镇、区交通局、海州生态环境局开展调查核实。
该公司年产1000万块新型墙砖项目于2006年4月经环保部门审批,现该项目涉及的设备均已拆除。该公司仓储装卸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0年7月备案,该公司自用码头无任何手续,海州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召开专题会议将该公司自用码头列为非法码头,目前该码头已按要求停止运营。现场检查时码头未进行装卸货作业,调取近期码头监控录像,未发现码头泊位内有货船装卸作业情况。该公司堆场有围挡,物料已覆盖,厂区内外有洒水车在洒水降尘。
部分属实 目前该公司已停止运营。海州区交通局督促其尽快办理码头合规手续;板浦镇督促其常态化持续保持堆场覆盖、厂区内外洒水降尘;海州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5 D2LYG202404190005 东海县桃林镇白岭村东北面与洪庄交界处的祖坟地(定位为茅地庄)周边堆积有五亩左右的生活垃圾及油费料,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东海县 固废 经核查,被举报地点位于桃林镇与洪庄镇交界处,该地块堆有塑料袋、布条等生活垃圾,现场有垃圾燃烧后的灰烬,洪庄镇已对该地块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约200吨生活垃圾,清理后运至洪庄镇垃圾中转站,送至光大环保能源(东海)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部分属实 洪庄镇已完成该处生活垃圾的清理处置工作。
6 D2LYG202404190006 1、东海县桃林镇韩庄村村内三个抗旱井,被填埋生活垃圾和机油泥;2、桃林镇芦窝水库值班室东南侧约500米处,填埋两千吨生活及工业垃圾和机油泥,希望相关部门前往清理、恢复原貌并查处。 东海县 固废 1.经核查,桃北村(韩庄村)蔬菜大棚附近未发现抗旱井,经走访村民,蔬菜大棚建成之前附近存在有个面积约30平方米的抗旱井,目前已填平建设大棚。在2018年桃林镇垃圾中转站建成前,生活垃圾堆放于此。桃林镇已对该地块填埋的生活垃圾进行挖掘清理,共清理出生活垃圾约300吨,清理后将运往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2.
经核查,被举报的桃林镇七埝村芦窝水库实际为卢沃水库,水库东南侧为空地。经走访村民,称水库东侧约600米处之前为自然坑塘,面积约300平方米,在2018年桃林镇垃圾中转站建成前,生活垃圾堆放于此。桃林镇于4月25日开始对该地块填埋的生活垃圾进行挖掘清理。
部分属实 1.桃林镇已完成对桃林镇韩庄村蔬菜大棚附近填埋生活垃圾的清理处置工作。
    2.桃林镇对卢沃水库地块填埋的生活垃圾正在挖掘清理,清理后垃圾将运往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7 D2LYG202404190007 东海县桃林镇桃东村镇东路限高架与中国石化加油站之间有两条泥巴路,沿近限高架侧泥巴路向东走50米左右(原桃东村土地庙位置),有一亩小麦地,地下1米左右掩埋生活垃圾、油废料及工业垃圾,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清理并对涉事工作人员予以查处。 东海县 固废 经核查,举报地点现已被种植小麦,经走访附近村民,该地点原为一处面积约60平方米的废弃坑塘,在2018年桃林镇垃圾中转站建成前,生活垃圾堆放于此。 部分属实 桃林镇对该地块进行挖掘清理,共清理出生活垃圾约150吨,清理后运往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目前已处理完毕。
8 D2LYG202404190008 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建华建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从山东、福建等地运来镍矿渣工业废料充当机制砂使用,制作混凝土、管桩等建筑材料,希望相关部门制止。 徐圩新区、连云区合办 固废 1.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环评显示,生产原辅料为石子、水泥、机制砂、减水剂、矿粉、粉煤灰。该公司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4月19日从连云港助冠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采购机制砂(镍矿砂)66033.5吨(截至4月19日已消耗65154.94吨)。助冠公司为江苏恒美达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制砂厂)的授权经销商,根据恒美达公司提供的机制砂检测报告,机制砂来源于山东鑫海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结论表明机制砂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冶炼渣骨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1273-2023)、《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要求。
2.建华建材(连云港)有限公司环评显示,生产原料包括机制砂、水泥、石子和钢棒。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出具了2023年8月至今的机制砂入库单,供应商共有两家,分别是连云港鑫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机制砂(镍矿渣)和日照荣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机制砂(石料)。
连云港鑫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机制砂、100万吨石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取得批复,2020年9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提供了机制砂(镍矿渣)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
日照荣森新材料有限公司五莲县尾矿(固废)综合利用暨年产500万吨新型环保建筑新材料(机制砂与优质骨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取得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莲审批〔2019〕161号),生产机制砂的原料为花岗岩,该公司提供了机制砂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
部分属实 无。
9 D2LYG202404190009 江苏港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审批立项是建筑用石加工生产、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现该公司正在用镍矿渣加工生产镍矿砂,无审批立项及环评手续,原料为从外省采购含镍矿渣和重金属的工业危废,希望相关部门前往查处。 连云区 固废、其他 420日,连云区组织连云经济开发区、连云生态环境局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新型建材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8月取得批复(连环表复〔2021136号),20234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主要建设60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12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根据该公司环评要求,机制砂生产线原辅料为岩石类,混凝土生产线原辅料为水泥、砂、碎石、外加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混凝土生产线正在运行,机制砂生产线未运行,厂区西北侧覆盖物料的抑尘网有破损。调阅该公司生产记录及进货台账,机制砂生产线原料为石料,202212-20231月、20241月生产,20241月中旬停产至今。20241月至今,该公司购入连云港弘之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的机制砂(镍矿渣)用于混凝土生产,该批机制砂(镍矿渣)原料由连云港市新创升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提供了连云港市新创升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镍矿渣)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重金属含量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铬、镍、锰等含量均未超标。 部分属实 该公司已对厂区西北侧物料进行覆盖。
10 D2LYG2024041900010 东海县富国路中学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校南侧河道,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东海县 经核查,富国路中学于2023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仅有初一8个班级,师生约400人。目前学校内部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管网,学校南门往东有一处排口通向南侧河道,检查时有水流外排。经查,周边市政管网的手续正在办理中,尚未建成。 属实 东海县教育局督促富国路中学于6月30日之前在校内建设沉淀池收集污水并封堵现有生活污水排口,同时将收集的污水转运至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待周边市政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将接入市政管网。
11 D2LYG2024041900011 群众来信反映对D2LYG202403280017处理结果不满意,根据海州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海州区未从源头禁止违规经营的餐饮服务项目,反而避重就轻强调油烟、噪声整治。 海州区 其他

4月21日,海州区组织新东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核实。

该餐饮店正在装修未营业,现场已安装一体式油烟净化器,设置有独立烟道。

部分属实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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